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開的外,由本機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汕尾市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汕尾市科學技術局網站(http://www.shanwei.gov.cn/swkjj/)上查閱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網上信息公開地址為http://www.shanwei.gov.cn/swkjj/。此外,還采用幾種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包括政務公開欄、宣傳欄、報刊、廣播、電視等。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通過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規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三)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本機關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四)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對接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以及各類科技示范推廣基地的建設和科技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等資質認定工作;科技計劃項目審批;科技獎勵審批;科技成果評價、登記、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臺專家管理服務等工作。
(五)統計數據
主要包括:有關科技統計信息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本機關財政決算、預算情況;本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等,以及本機關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可書面填寫《汕尾市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汕尾市科學技術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盡可能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 網上申請。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可通過在本機關網站依申請公開系統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依申請公開系統提供在線身份驗證、提交申請表、提交成功短信接收、查詢辦理進度以及查看電子反饋文書等輔助功能。網址為https://ysqgk.gd.gov.cn/660045/choice。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手機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二)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必要時將出具回執)。
初審內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確,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證明是否真實。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三)申請時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四)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經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10.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11.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告知獲取的途徑。
12.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行政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五)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1.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汕尾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228號4樓汕尾市科技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516600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660-3365487 傳真:0660-3360176
2.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汕尾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228號4樓汕尾市科技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516600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660-3365487 傳真:0660-3360176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